对省级以上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20万元奖补;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月6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合肥市制定了《2022年合肥市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保障政策落实。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相关项目内容可以享受政策,今年6月份进行申报。
该细则涉及15个方面项目内容,包括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建设、新品种、招引企业等。根据细则,我市对省级以上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20万元奖补。对省级以上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10万元运维经费奖补。对新认定的祖代种畜禽场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用于新品种研究、培育及种植示范等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土地租金50%奖补,每亩不超过5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种业企业在南繁科研基地(不包括省农业农村厅南繁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我市将每年给予土地租金70%的奖补,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在新品种方面,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主管部门审定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优良新品种,我市将按其当年推广销售额的10%予以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新品种研发。
在科研成功转化方面,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发团队在肥实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转让,以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到种业企业投资入股,对作价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细则明确,支持种业企业、生物育种机构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品种开展良种联合攻关及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选育具有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突破性品种。项目奖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洪 通讯员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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