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经综合评分,合肥市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省级督查激励对象拟推荐名单”。
2022年,合肥市民政局紧扣民生兜底保障,不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健全综合高效的救助网络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据统计,2022年12月底,全市低保保障145009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30024.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25278人,累计发放110651.6万元;城市低保19731人,累计发放19372.46万元。
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合肥市在“整户保”的基础上,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临时救助方面,2022年,全市共救助8317人次,支出救助金额3012.4万元。合肥明确,取消户籍限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为临时遇困群众救急解难。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方面,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县(市)区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实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入户走访,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合肥还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打造“政府+保险+服务”闭环服务。为全市31242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实现特困人员“医有所护”,解决特困人员住院医疗期间生活失能照料护理难题。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9.28%。
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社会救助对象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他们往往缺乏求助意识和求助能力。为提升及时发现、及时救助能力, 合肥市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医保、人社、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设置家庭易返贫指标预警线,对全市困难群众实施常态化监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方面,全市完成建设社会救助服务站(点)645个,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1789人。合肥出台加强民政领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统筹整合指导意见,采取“社工站+社会救助”模式,实施精准服务救助。
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不断健全。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成立县级、街道级社会救助专项基金30余个,社区公益理事会80余个。各级政府投入种子基金254万元,筹集社会资金1372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70174人次。
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救助
从物质救助向多维救助拓展,合肥持续打造“资金+实物+服务”多维救助模式。自2020年开始,合肥市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提升暨品牌创建在百街(镇)行动,引导各县(市)区委托专业社工机构,根据服务对象身心健康、家庭情况等方面需求,采取项目化运作模式,由原先政策救助下的单一物质救助,转向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多维援助,深层次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问题。
三年来,全市累计实施服务救助项目475个,投入项目资金8242万元,撬动社会资本1306.4万元,服务困难群众45.01万人次。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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