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2月28日合肥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就要结束了,如果您还未参保缴费一定要抓紧时间。
据介绍,合肥市2022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1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那么,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会有哪些影响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超出集中参保期补办参保缴费的居民,首先需有最近两年参保记录才能在集中参保期之外参保缴费,其次补缴设有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最重要的是补缴之后也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必须在等待期之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而且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缴费参保成功后可享受什么样的医保待遇呢?
门诊待遇方面:
住院待遇方面:
备注:
未经转诊跨县(市)域在三级及以下、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15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传染病、恶性肿瘤以及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
生育待遇方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补助1200元;参保居民分娩期发生并发症、合并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政策报销,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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