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启动

合肥在线2023-04-11  128

导读:4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2022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年检材料参加年检。为方便群众办事,市民政局不再要求参…

4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2022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年检材料参加年检。为方便群众办事,市民政局不再要求参检社会组织提交年度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参加2021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团体,无须填报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下达年检“合格”结论。

参检社会组织应先准备年检书面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下达初审结论后,社会团体可登录安徽社会组织信息平台(http://www.ahnpo.cn/),在首页“一网通办”栏目点击“安徽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社会组织用户” 、“合肥市”,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的“网上填报”。按照要求填报年检信息,并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JPG或PDF格式)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市民政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退回补正,参检单位须及时修改完善并重新上报。2023年5月31日24时起,网上填报通道将关闭。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抽查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

市民政局网上审核办结后,下达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将在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和市民政局官网公示,年检结论以公示结论为准。年检结论公布后,各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送至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通讯员 程云 实习生 郭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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