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合肥在线2023-05-31  429

导读: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中国园林界最高规格、最高水平、最大规模的国际博览会。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将于2023年9月在合肥举办。本届园博会立足“综合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新…

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中国园林界最高规格、最高水平、最大规模的国际博览会。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将于2023年9月在合肥举办。本届园博会立足“综合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的国际性展会”新定位,以“强生态基础、补服务短板、惠百姓民生、留城市记忆、增科技亮点”为目标。为将此届园博会办成一届“永远有变化、永远不落幕”的盛会,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本届园博会“生态优先 百姓园博”为办会主题的主题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

三、征集时间

主题歌征集活动自2023年5月31日开始,至2023年7月31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

四、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的个人、机构、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五、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需切合园博会主题,展现合肥特色文化元素,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积极、旋律优美、朗朗上口,同时,要易于传唱和广泛传播,富有感染力,符合此次园博会精神和现代大众审美与文化艺术品位。

(二)应征作品歌词一律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应征者必须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无抄袭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参加过其他创作赛事或已在第三方服务的作品不得参加应征。

六、作品要求

(一)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主题歌的创作应有歌名、曲谱、歌词组成,同时需附演唱及演奏说明。歌词需中文创作,装饰音、节奏型、强弱符号等标识应尽可能在曲谱相应位置体现。

(三)应征作品需是完整歌曲的录制小样或成品,并提供音频资料(WAV、MP3等主流格式)

(四)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主题曲创作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七、有关要求

(一)报送要求。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

1.《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

2.《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征集活动应征人确认书》(简称《确认书》)。

以上文件见附件。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和《确认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署名。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视为无效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同一位应征者可同时报送多种音乐形式的作品,但最多不超过3件(含3件)。

(二)报送方式。

应征主题曲作品只能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报名表》、《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表》、《确认书》的电子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报送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620室;联系人:翟伟;联系方式:0551-63509930);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599350564@qq.com)。

(四)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此主题歌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八、评选和决定

(一)征集人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后,将进行公示。

(二)征集人对评委会成员的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拥有最终决定权。

(三)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拥有决定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主题歌的最终权利。

九、奖项设置

共评出一二三等奖6名,入围奖10名。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均将获得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十、相关说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次征集要求,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此引发的一切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所有针对此次园博会主题歌创作的原创作品,一经入围,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应征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再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此次入围作品,征集人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大赛征集期间,征集人可对部分入围和获奖的应征作品无偿进行媒体用途的宣传和曝光。

(五)因应征作品送达途中出现的实物材料、数据损坏丢失或其他非征集人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无法按时参评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六)所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未获奖作品,需应征者自行去除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的相关信息后方可另作他用。如借本次征集活动名义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将由应征者承担责任,征集人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七)征集人除根据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规定向获奖的应征者支付设定的奖金外,不再向其他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八)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2.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主题歌征集活动确认书.doc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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