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我们党治军理念和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构建现代军事治理体系,提高现代军事治理能力,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领导推进强军事业的进程中,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积极推进军事治理探索实践,特别是通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依法治军、加强和改进军队战略管理等,形成一系列全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迅猛发展,我军建设正处在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要认清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重要意义,强化使命担当,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大军事治理工作力度,以军事治理新加强助推强军事业新发展。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军事治理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加强各领域治理、全链路治理、各层级治理,有计划、有重点加以推进。要加强全局统筹,加强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提高军事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加强军费管理和监督,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深入推进战略管理创新,健全完善需求科学生成、快速响应、有效落实机制,走开全过程专业化评估路子,确保链路顺畅高效,发挥军事系统运行整体效能。高层机关和高级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以治理的理念推进各项工作,增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本领。要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把军事治理同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深化军事立法工作,强化法规制度实施和执行监督,发挥好改革的推动作用,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
加强跨军地治理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国防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尽好国防建设领域应尽的责任。军队要同地方搞好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军事需求对国防建设的牵引作用。要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健全政策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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