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我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确保全市建筑垃圾“应消尽消”。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是关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我市科学提高竖向标高,就地解决区域内工程渣土处置,减少外运量。建议新兴片区规划、建设时科学提高竖向标高,增加区域土方平衡和消化能力,充分利用城市生态廊道及堆坡造景,以及结合沿湖沿河堤坝加固,合理增加弃土点,增加渣土消耗容量。结合低洼农田抬高平整改造、复耕复垦、耕地找回等土地整理,沟渠、水塘等农田水利改造、乡村道路建设等增加渣土消纳处置方式。
我市还将大力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结合需要,科学选址和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明确消纳场数量、位置、范围、规模等,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各类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达到“应消尽消”的要求。持续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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