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长丰县检察院办理的5人串通投标案入选。
南京市J公司是江苏省监理行业龙头企业,洪某某是该公司副总经理、某事业部负责人。无锡市W公司、盐城市Y公司均为国家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尹某某是W公司副总经理,邵某某是Y公司总经理助理,二人均负责公司部分招投标工作。
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为让J公司中标合肥市4个监理招标项目,洪某某联系尹某某、邵某某以串通报价、陪标公司放弃答辩环节等方式进行围标。W公司陪标人员共计收取8万元陪标费;Y公司因与J公司有业务往来,仅收取标书制作费等基础费用,未收取陪标费用。后4个项目参与竞标的公司数均刚达到开标条件且均为J公司中标并实际监理,中标金额共计3674万元。
2021年7月,长丰县公安局以洪某某等5人涉嫌串通投标罪向长丰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发现该起案件并非职业串标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涉案3家公司分布于江苏省3个地市,均为当地行业内领先企业,资质优良。涉案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充分评估办案影响后,长丰县检察院决定通过开展合规工作,帮助企业“祛病强身”。
2022年11月,长丰县检察院利用跨区域检察协调机制启动涉案3家公司的合规考察工作。2022年6月,合规考察结束。经公开听证,认定涉案3家企业合规整改有效,长丰县检察院依法对5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保证企业内控机制持续有效运行,长丰县检察院对主要涉案企业J公司开展了近一年的跟踪回访。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版权归原网站所有,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https://5ihefei.com/read-53220.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合肥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合肥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