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12月起全市实施建筑市场监管新规,规范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产品标记标识管理,对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不放过、不松手,进一步提升房屋品质和质量。
对于装配式建筑来说,预制构件产品就相当于不同的零部件,品质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而标识标记及电子标签又是每一个构件产品的“身份证”。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加快建立标识制度,构件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标识制度,在2023年11月底,所有预制构件产品均应完成标记标识。12月1日起,所有预制构件产品的标记标识、竖向承重预制构件的电子标签均应按规定生产、使用,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构件产品不得出厂、不得进场、不得使用。
其中,竖向承重预制构件全面采用电子标签,必须配备独有“身份证”,鼓励其他构件采用电子标签,并在工厂和现场配套相应读取显示设备和管理平台。
明确标识样式,构件标识使用喷涂方式进行标识时应包含企业名称、工程名称、构件编号、构件重量、构件状态、检查人和生产日期;使用二维码或电子标签等非表面喷涂方式进行标识时,还应包含构件原材料、过程验收等更多有效信息。
项目建设、监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装配式建筑驻厂监造、进场验收、吊装与灌浆等环节要核实构件标识信息。使用二维码或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标识管理,积极做好与企业信息化系统联结共享,实现构件质量全程可追溯。
合肥还将组织对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生产、出厂、进场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展开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严格执行质量追溯和责任制度,防范质量不合格、标记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预制构件出厂,确保向市场供应的产品100%合格,全面提升工艺水平和产品品质。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装配式建筑保持良好发展态势。1-10月,合肥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562.62万平方米,占新开工建筑的43.2%,同比增长22.6%;前三季度新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52.21万平方米,开、竣工面积均居全省之首。全市在建装配式民用建筑面积超2800万平方米,带动建筑业产值超千亿元。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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