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公示内容包括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
据悉,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由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杨承宗先生任首任校长,创办伊始即实行本科招生。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为合肥学院。2018年,学校整体进入安徽省第一批次招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列入教育部“十三五”高校更名规划调整。2020年12月,学校大学更名报告经省委省政府上报教育部。
本次公示具体还包括:新设安徽公安学院、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庄文倩
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版权归原网站所有,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https://5ihefei.com/read-54106.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合肥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合肥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