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合肥供电公司获悉,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供电公司联合发布“致全市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为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倡议全社会共同做好节约用电、杜绝电力浪费。
其中,机关单位充当节电表率。各单位要推动绿色低碳工作方式,培养节电意识,带头建设节能型机关,在社会面发扬节约用电典范作用;严格控制空调开启关闭时间与温度设定,非特殊要求,原则上温度不高于20℃;严格控制办公楼照明设备,把关非必要时间和照明,严控景观装饰性照明;做好随手关灯、办公设备断电、电梯低楼层停开等日常节电举措,营造单位内部良好节电氛围。
工业企业安排精准用电。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电力调度,按计划严格执行负荷管理措施;通过计划检修、班次调整、企业轮休等措施合理调节生产负荷,错避峰用电,减轻用电高峰时段电力缺口压力;用电高峰时段企业燃煤自备电厂要调度安排应开尽开;严格控制高耗能设备启动,避免空载运行情况,减少空调、照明等非生产、非必需用电,全力支持负荷调峰、挖掘节电潜力。
公共场所合理规划用电。倡议商场、超市、酒店、写字楼等场所,用电高峰时段自发降低大功率用电设备及非必要照明设备使用频次,有条件的场所可采用节能型用电设备替代高耗能用电设备;提高节电意识,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不浪费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电力;提高机场、高铁站、地铁站、汽车站等交通运输场所节电管理水平,优化调控空调温度设置、照明灯具开启及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策略。
景观照明严格调控用电。在保障行人、车辆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路灯“隔位开启、减半开启”节约用电,推广可再生能源路灯;加强对新建景观照明项目电能消耗情况的审查;严格控制超高耗能、过度亮化的展示性城市灯光秀,减少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等景观照明、广告展示耗电。
居民用户参与节约用电。鼓励广大居民有条件情况下在家中尽可能利用自然光、减少长明灯使用频次,尽量使用低能耗的节能型电器;合理调节空调开启时间和温度,不使用家用电器时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电量;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利用负荷低谷期错峰充电;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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