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元旦期间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元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2024年1月1日0时至2024年1月1日2时。
二、空域管制区域。淮河路步行街区域(东起环城东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起寿春路,南至长江中路)、天鹅湖广场区域(东起潜山路,西至怀宁路,北起佛子岭路,南至祁门路)、之心城购物中心区域(东起肥西路,西至合作化南路,北起长江西路,南至南一环路)、罍街区域(东起双河路,西至宁国南路,北起青年路,南至水阳江路)。
三、管制航空器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四、审批程序。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安徽通航飞行服务站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合肥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申报联系方式:安徽通航飞行服务站电话:0551-65658688、0551-65658689传真:0551-65658698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搜索通用航空飞行空域及飞行计划转报进行申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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