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记者调查合肥将发生哪些变化?

合肥在线2024-03-01  129

导读:快递直接被放在快递驿站却没接到通知,甚至直接被签收;在农村,快递很难配送到村里,有的村民甚至要跑几公里……这些快递乱象将会得到整治。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

快递直接被放在快递驿站却没接到通知,甚至直接被签收;在农村,快递很难配送到村里,有的村民甚至要跑几公里……这些快递乱象将会得到整治。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等,新规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的出台将给合肥带来哪些变化?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快递员需核实验收方式

在瑶海区居住的刘女士对新规十分支持,“自家小区非常大,划分成8块区域,一共有三个进出口,均设有快递柜,另外还有两处菜鸟驿站。如果快递不送上门,有时候拿快递需要跑好几个地方,太不方便了。”

为了节省时间,刘女士都是骑着电动车满小区转悠,将包裹收齐后送上楼,最后再将电动车停放车库,一顿操作下来,就要花费半小时。

家住包河区的孙女士是一名上班族,家中养了两只猫,经常会给爱宠买吃穿用品“工作日期间,家中没人,快递员确实难以送货上门,如果提前打电话通知,自己还是能理解的。”孙女士说,“但我也遇到过有的快递小哥为了方便自身,都没有事先给我打电话,直接把包裹放进快递柜或驿站,然后发一条系统短信提示,由于手机设置关闭陌生号码发送的消息功能,好几次都没看见。”

在一定程度上,快递柜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既方便快递员配送,又让收件人不用担心快件丢失,回家时顺手拿上快递。但这也为快递员“偷懒”提供可乘之机,未电话告知就放进快递柜,让不少收件人无法当面验收,更甚者则会“错失”快件,带来后续的诸多不便。

针对这一现状,《办法》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以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

此外,《办法》也提出新规定,即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行为的,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设立村级站点打通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

快递派送的“最后一公里”,一头是等待收件的消费者,另一头是奔波在路上的快递员。关于快递配送,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如虚假签收,不送货上门等。

不少消费者表示,未征得本人同意,擅自将包裹寄存驿站、快件箱等问题十分普遍,这背后反映出的是行业有待规范和完善,快递服务需要进一步地服务升级。

在乡村地区,这一问题更加显著。

采访中,记者发现部分农村地区村落布局分散、业务量少、派送成本高,导致快递很难配送到村里,有的只能配送到镇上的快递驿站,有的村民取快递甚至需要步行几公里。

对此,记者采访到肥东邮政市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为解决农村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该地通过设立村级站点,如村委会、商超等,“每个村至少有一个,由政府牵头设立,也会根据人口数量和乡村规模进行增补。”

为实现快递配送“足不出村”,2020年8月,合肥市邮政管理局发布《合肥市“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到 2 0 2 2 年 6 月底,完成全覆盖目标任务,实现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快递”。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方案共提出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商合作、快电合作、快供合作、快农合作和驻村设点八种模式。

根据合肥市邮政管理局数据显示,2023年,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6.46亿件,同比增长1.89%。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3.37亿件,同比增长0.67%。

面对如此庞大的寄递业务,新规的出台对消费者及市场规范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新办法落地任重道远

针对《办法》提出的关于“快递不擅放驿站”的内容,不少合肥市民表示很期待,与此同时,他们也认为,还要看具体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到具体落实环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了解,每个快递员一天至少要派送300-400个快件,多时可达500-600件,若逐个打电话联系和上门配送,将会大大增加快递员的工作量,不利于邮政快递行业发展。

对于新规的出台,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闻婷婷介绍,相较于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重点在加强快递服务行为规制、强化市场秩序管理要求、严格快递运单管理等七个方面作出调整。

“对于消费者来说,《办法》将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闻婷婷表示,《办法》对于保障消费者快件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也把“选择权”交回到了消费者手中,增加了投递之前征询消费者意见的程序。此外,《办法》明确了对快递企业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闻婷婷认为,《办法》对快递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促进了快递企业向上向好发展。“为了提升顾客的满意度,快递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新规来操作,加强对快递人员的培训,避免产生纠纷遭到投诉。通过合理设置快件的报酬标准,以保障快递员在派单量增加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履行派单义务。另外,快递企业也应当建立专门受理投诉的部门,积极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润媛 邵晓杰

图片来源蜀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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