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这个新的税种越来越受到关注,有力促进企业在发展中树立更强的环保意识,时刻重视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
在开征环保税之前,我国征收的是排污费。由于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2018年1月1日起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确立起“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机制。
税收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环保税形成了强有力的杠杆撬动力量,尤其是相关减税优惠政策,有效引导企业从“要我”减排治污向“我要”减排治污转变。通过税制的“有形之手”,企业主动加大减排治污力度,通过改进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实现转型升级。统计数据显示,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以来,企业户均纳税额明显减少,污染排放量持续减少,可以说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实际上,环境保护税只是绿色税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税种。要更好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必须打好绿色税制的组合拳,实现多税共治,在开采、生产、流通、排放、消费等环节全面发力。
此前,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绝大多数矿产品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建立起税收与资源价格挂钩的直接调节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同时,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资源多征税,对条件差、价格低的资源少征税,并对开采难度大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这些税收调节机制有利于推动企业算好“两本账”,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同时,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也应在绿色税收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发挥绿色税制作用,还应注重部门间协同配合,实现税收共治。比如,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同时又离不开生态环境部门的配合,需要实施好“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全新征管机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税收体系要不断完善和落实到位,在环境治理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更好助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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