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合肥举办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颁发仪式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专题活动,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
销售新型专利侵权电动叉车
2023年5月26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收到王某请求书,称合肥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拼多多网店中销售的“电动叉车”涉嫌侵犯了王某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2023年7月20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审理比对,作出裁决:合肥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并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案例2
销售假冒某品牌美缝剂被判刑
2022年12月12日,合肥市公安机关接报警称,某网店销售的某品牌美缝剂系假冒产品。
经查: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骆某某组织陈某等人生产假冒美缝剂产品,再经徐某兴等人在10余家网店销售,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2023年12月7日,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骆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5万元,判处徐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4年不等,其余15名另案处理。
案例3
销售侵权产品被罚款
2022年12月5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安徽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的施工场地进行检查,发现涉嫌侵犯“KOHLER”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连体坐便器24件、台下盆2件、浴缸4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涉嫌侵权产品。
2022年12月16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市场调查方式确定涉案产品货值,确认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11.3万元。2023年2月2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侵权产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就职期间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被告黄某入职某技术有限公司时与该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市场、芯片等信息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并约定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及惩罚措施。
2022年2月,该公司主张,黄某在任职期间将公司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外发至个人邮箱,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2023年3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黄某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被告黄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案例5
销售盗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被判刑
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徐某某、谢某某从山东聊城大量购买盗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在其网店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为436.8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谢某某大量复制发行相关文字作品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022年6月29日,提起公诉。
2023年5月24日,被告人徐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被告人谢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不服上诉。
2023年8月1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6
网店店主复制发行大量音乐作品被罚
2023年10月30日,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剑网2023”专项行动期间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某网店正在销售“某某音乐U盘”。
经查,截至2023年11月,该网店经营者共复制发行含大量音乐作品的U盘140个,违法经营额10640元,违法所得3887.8元。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87.8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推广销售未经审定农作物品种被罚
2023年8月14日,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对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农作物品种进行现场检查。
2023年8月17日,执法人员以种子审定编号和引种编号为突破口,查明该公司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水稻种子的违法行为。
2023年10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推广销售该种子行为,并作出没收剩余违法种子15千克、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伪造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牟利被罚
2023年9月22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查实安徽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其经营的电商平台网页上宣传,擅自使用他人“某麻鸭”地理标志专用标识,违法所得为40455.38元。
肥西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某麻鸭”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作出没收涉案10袋某麻鸭、没收违法所得40455.38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
恶意申请商标被罚
2023年1月5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合肥某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2022年4月,该公司为王某代理了3件“LAEEB”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与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吉祥物“La'eeb”对比,字母构成、排列顺序均相同,属于恶意申请商标注用行为。
2023年3月24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并处罚款11000元,对其法定代表人钱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集中化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023年下半年,某知名纸业有限公司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数十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2023年底,高新区人民法院将其中5起案件委托自贸区调委会(调委会设在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调解。
自贸区调委会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牵头,邀请庐江县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联合调解,同时邀请省商标协会专家释法明理,促成案件每起按照3500元的赔偿标准赔偿达成调解协议。
经双方同意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高新区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给予司法确认。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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