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建设部门获悉,为了改善街头各种杆线布局混乱,甚至占道拦路的现象,《合肥市城市道路综合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拟将出台。
目前,建设部门已经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公众各方意见,力争通过推进“多杆合一”,营造清爽舒适又便利的人居环境。
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一律设综合杆设施
在合肥街头,分布着大量杆线,有电力设施、通信设备等各种用途。为净化公共环境,有效利用道路空间,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质,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原则上不再分类单设杆件,一律设置综合杆设施。既有城市道路应根据所处区域,分步分类实施杆件综合改造。
那么,什么是综合杆设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为需要在城市道路上立杆设置的各类设施设备提供搭载服务的市政基础设施,由综合杆及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综合管道等附属设施组成。设施设备分为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市政服务、环境监测等非营运性质搭载设备和通信、智能感知等营运性质搭载设备。
合肥的综合杆设施应遵循“多杆合一、多箱并集、统建共享、节约集约、统一管理”的原则,与城市道路协调统一、安全美观。通过推进城市道路“多杆合一”,有利于集约共享城市资源,营造舒适便利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必须将综合杆设施纳入道路主体工程统一设计。
此外,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综合杆设施和非营运性质搭载设备,要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
需要注意,综合杆设施拟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综合杆设施运维单位负责向搭载设备产权(管理)单位提供综合杆设施使用及维护服务,按照协议收取综合杆设施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由综合杆设施运维单位与搭载设备产权(管理)单位协商确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综合杆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规新增杆件、箱体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关责任,比如综合杆设施的运维由综合杆设施运维单位负责;搭载设备的运维按照“谁搭载、谁运维”的原则由产权(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杆设施运维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建设市级综合杆设施管理平台,实现综合杆设施的运行监测、数据运维、数据共享等功能。
在设施管理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已设置综合杆设施的城市道路上新增杆件、箱体。确需增加的,须报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综合杆设施应发挥社会效益,优先保障非营运性质搭载设备。需要在综合杆设施上进行增加、卸载搭载设备等活动的,须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对于违反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综合杆设施运维单位和搭载设备产权(管理)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于从事危害综合杆设施安全活动的、造成综合杆设施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版权归原网站所有,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https://5ihefei.com/read-64795.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合肥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合肥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